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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入學

外國學生入學 大陸學生入學 海外僑生及港澳生

招生簡章
113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申請流程

  1. 確認是否符合外國學生申請資格(詳情請參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規定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2. 確認欲申請的系所是否有開放招收外國學生,請參閱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3. 備妥入學申請表申請文件及系所要求繳交資料。
  4. 請於入學申請表上黏貼照片,並於同意具結書文件繳交切結書上簽名。
  5. 於申請截止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以郵戳為憑。

作業時程

申請期間:每年11日至31日。

申請截止:31日,以郵戳為憑。

結果公告:430日前。

寄發錄取通知:5月上旬。

註冊入學:9月上旬

入學語言能力門檻

全英語授課系所,應具備英語文能力測驗達CEFR B1(含)級以上證書。

非全英語授課系所,應具備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級以上證書。

系所另訂較高華語文能力標準者,從其規定。

相關考試日程請參閱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公告。

財力證明基準

足夠在臺就學之最近三個月內財力證明,金額需達新臺幣150,000元或美金5,000元以上,或政府、本校或民間機構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

財力證明所列貨幣單位非為新臺幣者(TWD),可自行註明申請時所公告之貨幣匯率,以及等值之新臺幣金額。

系所要求繳交資料

請務必參閱招生簡章各系所要求繳交資料,並依照欲申請系所之規定準備作品審查資料,文件未齊全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部分系所將視情況進行面試(以網路視訊或其他方式進行),系所將主動與申請人聯絡,請務必留意。

其他要求文件

申請人若非以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2條第1項所規定資格申請入學者,需檢附其他文件,如:

  1. 您曾經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請繳交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文件
  2. 您的父或母其中一方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請繳交未設戶籍聲明書
  3. 您同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請繳交未設戶籍聲明書、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學雜費收退費基準

112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

境外學生保險

保險相關事宜請至學生事務處網頁查詢https://reurl.cc/Rz3426

獎學金

抵臺前,外國學生可於抵臺前向各機關單位申請奬學金,但請注意入學申請與獎學金申請是分開作業的,獎學金獲獎並非表示取得本校入學資格,反之,取得本校入學資格亦不保證獎學金獲獎。

外國學生可申請由政府單位提供之臺灣獎學金, 詳情請見臺灣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網站。

就學期間,經招生委員會複審通過錄取,具有正式學籍且未請領其他臺灣政府獎學金之外國學生,可申請本校外國學生獎學金。申請條件請查詢本校國際事務處網站,受獎人及受獎額度由本校國際事務處召開外國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議決定之。

申請時間與核定期程

一、獎學金以學年為核定單位,分上下學期兩次發放。

二、新生: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備妥申請資料向國際事務處申請。

三、舊生:每年915日至930日前向國際事務處申請。

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推薦函一封導師或指導教授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證明新生為歷年成績單

四、作品集或其他專業表現,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審核標準

一、新生:由國際學術交流審查小組擇優核定獎勵名單。

二、舊生:由國際學術交流審查小組依下列指標與評分比例核定獲獎名單,公布並通知原申請學生。

(一)學業成績占總分40%

(二)作品集或其他專業表現占總分60%

聯絡資訊

洽詢單位 業務項目 電話 Email
教務處註冊組
胡小姐
入學申請與諮詢 06-6931212 wayway@tnnua.edu.tw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方小姐
簽證、入出境、健保等諮詢 06-6931322 tinafang@tnnua.edu.tw
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李小姐
外國學生獎學金 06-6931901 oia@tnn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