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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意見調查介紹

法  規: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學意見反映調查實施要點

施測範圍:除一貫制前3年課程不做調查外,其餘課程將全面採電腦問卷進行。

施測對象:全校學生,採不記名方式調查。

實施時間:以每學期第 15 週至期末考週前為原則(施測時間另行公告)。

問卷內容:題型及文字內容依各學院課程性質不同,設計不同問卷版本,

        並於每學期初請各學院檢視問卷內容是否合宜,以利學期末調查之進行。

統計方式:採5等第法方式計算,平均3.5為滿意。

意見處理:彙整轉知各系所主管及授課教師參閱。

輔導機制:調查結果平均低於3.5者,將通知其系所學院主管依教師輔導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