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程序:
(一)教育部原則上於每年1月發文各校,同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系統填報,3月中旬前完成報部程序。如113學年度增設調整時程表。
(二)校內程序(提報調整計畫前須完成):系(所)務會議、院務會議、行政會議、招生委員會議(或專案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
(三)停招或調整案,尚須有校內師生溝通程序之相關紀錄。
113學年度增設調整時程:
113學年總量填報時程 | ||||
階段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
工作項目 | 系所增設調整 | 招生名額總量 | 招生名額分配 | |
工作說明 | 博士班增設調整案 |
學碩增設調整 學碩博的停招裁撤 |
含寄存、回復、調整流用、隔年招、擴增等 | 填報各學制班別招生名額分配表 |
系統填報 | 111/12/23~112/1/31 | 112/2/8~112/3/10 | 112年7月下旬~8月上旬 | 112年8月下旬~9月上旬 |
報部日期 | 112.1.31 | 112.3.10 | 112年8月上旬前 | 112年9月上旬前 |
核定 | 112年7月下旬 | 112年8月下旬 | 112年9月下旬至10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