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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程序:
(一)教育部原則上於每年1月發文各校,同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系統填報,3月中旬前完成報部程序。如113學年度增設調整時程表。
(二)校內程序(提報調整計畫前須完成):系(所)務會議、院務會議、行政會議、招生委員會議(或專案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
(三)停招或調整案,尚須有校內師生溝通程序之相關紀錄。
 
113學年度增設調整時程:
113學年總量填報時程
階段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工作項目 系所增設調整 招生名額總量 招生名額分配
工作說明 博士班增設調整案

學碩增設調整

學碩博的停招裁撤

含寄存、回復、調整流用、隔年招、擴增等 填報各學制班別招生名額分配表
系統填報 111/12/23~112/1/31 112/2/8~112/3/10 112年7月下旬~8月上旬 112年8月下旬~9月上旬
報部日期 112.1.31 112.3.10 112年8月上旬前 112年9月上旬前
核定 112年7月下旬 112年8月下旬 112年9月下旬至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