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交通費補助申請表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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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本人交通費補助,考生須至本校完成面試後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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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補助範圍為考試前後一日(含考試當日)之來回交通費用,補助額度為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高鐵(以標準車廂為補助上限)或臺鐵車資。計程車、租賃車及自行開車車資,恕無法報支;所有費用均須檢附票根或單據正本核實報支,並以來回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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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實填寫申請表,並將票根正本、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考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以及領據,以迴紋針方式夾於申請表後方,於考試結束後3日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72000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大崎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招生考試交通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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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不符補助資格、單據證明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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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義請洽教務處:06–6931211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