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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全校擴大防疫會議) 實體展演辦理原則

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舉辦展演,本學期學生畢業相關展演活動,以錄音、錄影或線上展出等數位方式辦理為原則,如有實體辦理之需求,請所屬系所評估後,以書面方式跟教務處提出申請,並依下列規範確實執行:

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舉辦展演,本學期學生畢業相關展演活動,以錄音、錄影或線上展出等數位方式辦理為原則,如有實體辦理之需求,請所屬系所評估後,以書面方式跟教務處提出申請,並依下列規範確實執行:

(一)音樂會

1.演出者(含伴奏及協演等)需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日,或持有當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方於正式演出時免戴口罩,其餘時間應全程佩戴口罩。

2.室內音樂會辦理者應將工作人員名冊及相關證明送所屬系所存查。入場觀眾限制校外30人校內30人合計60人(含伴奏、協演及工作人員等)。

3.所有觀眾入場前皆須登錄姓名電話及體溫,並於音樂會結束後送交系辦存查。

4.音樂會申請者須自備額溫槍及消毒酒精,觀眾入場前需量測體溫及消毒,體溫高於37.5度者不得入場

5.入場觀眾及工作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場。

6.音樂會前、中、後皆不得舉辦餐敘等用餐活動。

7.活動會場內座位應保持適當間距。

8.因應疫情變化,辦理系所應考量疫情發展逕行調整是否辦理。

(二)展覽

1.所有觀眾入場前皆須登錄姓名、電話及體溫,並於展覽結束後送交系所存查。

2.展覽申請者須自備額溫槍及消毒酒精,觀眾入場前需量測體溫及消毒,體溫高於37.5度者不得入場。

3.入場觀眾及工作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場。

4.會前、中、後皆不得舉辦餐敘等用餐活動。

5.活動會場內座位應保持適當間距,並進行人流管制。

6.因應疫情變化,辦理系所應考量疫情發展逕行調整是否辦理。

(三)演講

比照大班課方式進行,無須特別提出申請。

(一)音樂會

1.演出者(含伴奏及協演等)需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日,或持有當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方於正式演出時免戴口罩,其餘時間應全程佩戴口罩。

2.室內音樂會辦理者應將工作人員名冊及相關證明送所屬系所存查。入場觀眾限制校外30人校內30人合計60人(含伴奏、協演及工作人員等)。

3.所有觀眾入場前皆須登錄姓名電話及體溫,並於音樂會結束後送交系辦存查。

4.音樂會申請者須自備額溫槍及消毒酒精,觀眾入場前需量測體溫及消毒,體溫高於37.5度者不得入場

5.入場觀眾及工作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場。

6.音樂會前、中、後皆不得舉辦餐敘等用餐活動。

7.活動會場內座位應保持適當間距。

8.因應疫情變化,辦理系所應考量疫情發展逕行調整是否辦理。

(二)展覽

1.所有觀眾入場前皆須登錄姓名、電話及體溫,並於展覽結束後送交系所存查。

2.展覽申請者須自備額溫槍及消毒酒精,觀眾入場前需量測體溫及消毒,體溫高於37.5度者不得入場。

3.入場觀眾及工作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場。

4.會前、中、後皆不得舉辦餐敘等用餐活動。

5.活動會場內座位應保持適當間距,並進行人流管制。

6.因應疫情變化,辦理系所應考量疫情發展逕行調整是否辦理。

(三)演講

比照大班課方式進行,無須特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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