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生報到情形,第3次公告(114.01.09)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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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到正取生或獲遞補備取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須於114年2月27日(四)前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經家長簽章後,傳真至本校(06-6930151)並來電確認;或將聲明書寄至信箱:bettyhuang@tn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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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生錄取生若同時錄取「114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或同時錄取「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應擇一校系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先向原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本校報到),違者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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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未於本校規定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