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3年11月21日
主旨: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及領取畢業證書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學士班學生寒假期間修習校際選課成績及格或通過各學系規定英語能力檢定始符合畢業資格者,須於114年2月14日前持通過之成績證明完成檢核(逾期者為下學期延畢生),並辦理離校手續。
辦理單位 |
辦理事項 |
各系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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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311、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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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361 |
繳還所借物品。 |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321、1322、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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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原資中心 六宿1樓 分機: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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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國際合作組 圖資大樓4樓 分機: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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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讀者服務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621、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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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文書保管組 圖資大樓1樓 分機:1522 |
確認學位服是否歸還。 |
總務處出納組 圖資大樓3樓 分機:1534 |
結清應繳及缺繳費用(含罰款)。 |
教務處課務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232 |
研究所畢業生繳交論文一冊(學士班免)。 |
教務處註冊組 圖資大樓2樓 分機: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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