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1130523教務會議通過,畢業離校繳交之紙本論文改為3份(教務處1份、圖書館2份),請同學們配合辦理,謝謝。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除各所另有規定外,最遲應於113年12月30日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申請日應至少提早於學位考試日期前3週)。
♦ 學位考試相關規定、申請表單、學位論文封面範本及編制說明請至教務處網頁/研究生學位考試專區下載參閱。
♦ 110學年度(含)後入學之學生除系所另有規定外,均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6小時之學術倫理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不需另行註冊,登入身分為「必修學生」,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學號末5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