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交通費補助申請表

注意事項:

  1. 本校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本人交通費補助,考生須至本校完成面試後始得申請。
  2. 交通費補助範圍以補助考試前後一日(含考試當日)之來回交通費用,補助額度為行程中必須搭乘之臺鐵費用。計程車、自行開車及其他車資,恕無法報支補助。所有費用均須檢附票根或單據正本核實報支,並以來回一次為限。
  3. 請詳實填寫申請表,並將票根正本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考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以及領據,以迴紋針夾於申請表後方,於考試結束後3日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72000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大崎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招生考試交通費補助」。
  4. 經審查不符補助資格、單據證明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受理。
  5. 如有疑義請洽教務處:066931211